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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问题
勿将签证停留期30天当“一个月”
作者:常健 王文信     来源:城市快报(天津) 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14-2-26     浏览次数:4206次
  

从边检机关获悉,近期相继出现多起外籍旅客因将签证上停留期的天数与月份挂钩,误将签证停留期的30天当“一个月”计算而导致逾期逗留的案例。

日前,边检民警在验放出境旅客的过程中,发现了一名巴基斯坦籍旅客萨尔曼(音译)先生于2013年11月20日持访问(F)签证(入境后可停留90天)入境后,到当天出境时已逾期非法居留一天。原来,萨尔曼先生是因为喜欢将一个月当做30天来计算签证停留期,因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第31天他没有计算好,从而导致了逾期非法居留。边检机关在此提醒来华的外国旅客:在华停留期的正确计算方法是从入境次日起算至出境当日,应以停留的实际天数计算。外籍旅客入境后,可咨询边检机关了解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的正确计算办法,避免因计算方法错误导致非法居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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