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馨提示:
1、为便于散客中心通知游客的乘车时间及接人地点、导游和车牌号,请游客在出行前一天随时保持手机畅通;
2、旺季景区人多,行程中时间和景点顺序仅供参考,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。贵州号称天无三日晴,早晚温差大,请自备雨具和衣服。行程于出发前一天晚上18:00后取消的需赔付空位费120元/人。
3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有效证件的游客,按景区和旅行社协议的优惠票退票政策:免票退30,半票不退。
重要提示:
1、请成人带好有效的特殊证件(军官证,老年证等),儿童带好户口本;
2、当地用餐口味较辛辣,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。建议旅游者可自带些佐餐。
3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(堵车、封路、塌方等),经全车游客签字同意,可变更或者取消。我社行程为纯玩不进店行程,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,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,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,敬请谅解。
4、贵州地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,景区森林覆盖率达95%以上,雨水充沛,请带好必备的驱蚊药品、晕车药品、防晒用品、太阳镜、太阳帽、雨伞,旅游需尽量穿旅游鞋,应避免穿皮鞋、高跟鞋。同时建议自备清热、解暑的药或冲剂。
5、记好导游手机号备用,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。贵重物品可寄存在酒店前台保险柜,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,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,特别是三轮摩托车、街头发小广告者,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。
6、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,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、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,爱护旅游资源,保护生态环境,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,文明旅游、文明出行,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,不得随意攀折、不随意在景区、古迹上乱涂乱画、不乱丢垃圾、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等。很多景区和酒店周边有小摊小贩,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其讲价还价,一旦讲好价格不购买的话容易产生矛盾。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,遇事切勿急躁,大家互相体谅、互相帮助。
7、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《游客意见书》,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行程中,旅游者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。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的投诉将很难受理,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,请尽量在景区当地解决。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,可在当地备案,提醒: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。
8、行程不含的其他景点地区当地特色旅游项目及告知内容,如有需求可与当团导游联系,合理安排时间,不给旅游留下遗憾。体验项目当地导游可根据体验的最佳时间进行合理安排。
9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二章第九条至第十六条,请游客尊重旅游从业者的人格和宗教信仰,不得损害、侵犯旅游从业者的合法权益。
10、为了保证旅游从业者的服务质量,保障旅游者安全、健康、方便的旅游服务,旅游从业者将在旅游过程中有可能进行录音。(如有录音、录影行为导游将提前告知旅游者)